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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文读懂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哪些大病专项救治优惠政策

时间:2018-11-26 09:1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来源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发布人:高燕仙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浏览:

  2017年《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》和2018年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》累计将20多种大病进入专项救治门槛。贫困农民获得政府专项救治后,有哪些优惠政策呢?

  进入专项救治门槛以后,有什么优惠政策?

  第一、实行单病种付费。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。各省制定每个病种的诊疗方案,确定各病种的单病种费用。 既要保证治好病,又要防范大检查、大处方。

  第二、发挥政策保障合力。充分发挥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、健康扶贫商业保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。新农合要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,逐步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,提高报销比例。对报销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患者,要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,并积极引导社会慈善资金予以帮助。

  交不起起付线的贫困人口能住院吗?

  贫困大病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。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,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等“一站式”结算,由各保险、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相应费用,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。

  对于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贫困住院患者,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省域范围内“先诊疗、后付费”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费用。